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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6日 星期一

讓醫護人員進退兩難的「空中愛心醫療專案」





根據觀光局的最新資料,國人去年出國總人次高達 1565 萬,創下近年來新高。然而,由於機艙環境空間較為擁擠.其乾燥與稀薄的艙內空氣也造成乘客健康的一大挑戰,使得罹有心肺宿疾的年長乘客往往容易在長途航程中發生不適。據統計,平均每 604 個航班就可能發生一次醫療事件。以中華航空為例, 2016 年旅客在機上出現不適的案例便高達 300 多件。因此,如何提供乘客安全且舒適的旅程,成為各大航空業者提升服務品質的重要關鍵。


空中愛心醫療專案的緣起


有鑑於國人機上醫療的需求日增,中華航空、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和寶佳慈善基金會於日前推出「空中愛心醫療專案」,希望以自願、非強迫性的方式,邀請醫師登錄個人資料,以便在搭機時供空服員即時掌握乘客資訊。若在飛航途中有乘客發生緊急醫療需求時,便可迅速聯繫班機上的醫師提供協助。而為了感謝熱心醫師,中華航空將致贈2年效期的卓越卡,可享有貴賓室使用權、額外免費托運行李、機上免稅品折扣、及優先登機等相關禮遇。但專案推行至今,醫界普遍反應冷淡,原因多半歸咎於機上醫療的諸多窒礙及醫療意外的責任歸屬,讓有心協助的醫師不禁擔憂:會不會因為一時的熱心助人,反而惹得訴訟纏身?

一般在班機飛行途中,若乘客出現身體不適,機組人員往往會透過全機廣播,從乘客中找尋醫護人員以即時提供協助,若無醫護人員搭乘,機組人員便會傳達機上乘客的身體狀況給身處地面的醫療顧問,並依照醫療顧問的指示提供必要的照顧或改變航線以便進一步的處置。而機上醫療事件的處理,究竟對醫護人員會造成那些挑戰呢?


不熟悉的醫療領域


現代醫學發展一日千里,為了專精所學,醫護人員多半各自鑽研不同專科。然而機上醫療事故包羅萬象,除了急診或家庭醫學專科醫護人員可能熟悉多種領域以外,面對機組人員的求援,應援的醫護人員多半得面對陌生的症狀主訴。以筆者為例,根據英國航空( British Airway )發布的調查報告,機上醫療事件中與婦產科相關的事件僅佔 3% ,也就是當筆者應允協助機組人員救治患者時,除了一般常見病症以外,有極高的機率恐怕愛莫能助。如此進退兩難的困境也不免讓醫護人員協助救治的意願降低,以免因為處置不當反而造成患者的二次傷害。也因為治療上的不確定性,根據英國航空的統計,機上醫護人員的臨床處置與判斷要比地面醫療顧問來得保守,建議機長改變航線的比例也高出許多。


不完備的醫療資源


除了傳統醫學或是復健相關專科所擅長的推拿按摩以外,醫護人員診治的過程仍仰賴著各種醫療設備,藥物,以及專業人員的協助。依照相關規定,機艙內備有基本的醫療救護設備。設備內容依各家航空公司的規定略有不同,多半包含聽診器,血壓計,心肺復甦術所需器材,外傷包紮衛材,靜脈注射用品,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及少許常用的靜脈注射或口服藥物。然而,常用於診斷低血糖的血糖計,小兒急救設備,或是接生所需器械卻常常付之闕如。另外,儘管機組人員皆熟捻基本救命術及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的操作,但是與醫護人員的專業訓練仍有段不小差距。如遇緊急情況,以醫護人員的標準要求機組人員幫忙未免強人所難;當應允協助的醫護人員人手不足時,只怕也束手無策。


不適當的身心狀況


與大多數的乘客相同,搭乘班機的醫護人員並非整裝待發地搭乘班機,隨時準備提供各式醫療服務。此時的他,可能剛剛結束連日的值班,身心俱疲地準備出國休假;也可能剛享用完機上提供的紅白酒,正打算安穩地睡個好覺;抑或是剛拖著行李跑過兩個航廈,好趕上緊湊的轉機航程。此時的身心狀態比起酒後駕車的危險恐怕不遑多讓。也因此,儘管美國聯邦法規明令醫護人員於機上執行緊急醫療時,得免除相關責任。但是若經證實因當時身心狀態不佳(如酩酊大醉或服用鎮靜藥物)而造成病患傷害,病患仍得追究其刑責。因此醫護人員挺身而出的同時,也必須先衡量自身健康狀態以免釀成大禍。


不完善的法律條文


  依據中華民國刑法規定,當發生醫療事故的班機隸屬於本國籍航空,則以本國法律為裁定依據。依照《緊急醫療救護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根據「善良的撒瑪利亞人法」( Good Samaritan law )精神所增訂的第 14-2 條規定:明訂救護人員以外之人,為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險,使用緊急救護設備或施予急救措施者,適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之規定,而救護人員於非值勤期間,也適用於本項規定。由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對「機上醫師志工計畫」所補充的釋疑也強調:若加入本案之醫師於機上志願協助旅客過程衍生爭議,除醫師為故意或重大過失外,將由中華航空負責並協助處理後續爭議。

但是知名律師吳俊達則以民法第 220 條(債務人責任之酌定)提醒有心加入專案的醫師,當中華航空為感謝熱心醫師而提供卓越卡禮遇的同時,也成立了一種利益關係。當發生了意外或過失的醫療行為時,在法律責任的標準上就可能會被提高,是否適用於非值勤期間的範圍也會受到質疑。此外,如何定義「醫師為故意或重大過失」,也讓因為眾多醫療糾紛已成驚弓之鳥的醫護人員們,面對需要幫助的乘客時不禁躊躇再三。


期待無後顧之憂的救護環境


救人是醫護人員的天職,但密閉機艙的環境與平日執業的醫療院所大相逕庭,由於諸多條件限制,往往讓有心助人的醫護人員難以一展身手。設立機上愛心醫師專案的初衷原本立意良善,但是除了讓熱心的醫護人員登錄身分以供聯繫以外,也不妨比照全日空航空( All Nippon Airways )或是德國漢莎航空( Lufthansa )的類似專案,事先提供醫護人員機上醫療設備的清單以及相關的醫療訓練課程,以利醫護人員面臨機上醫療事件時能更得心應手。此外,為了保護在機上提供救助的醫護人員,美國國會也在 1998 年通過了航空醫療援助法令( Aviation Medical Assistance Act ),明訂醫護人員在救助行為中的免責權,也要求聯邦航空管理局( Federa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必須提高飛行醫療設備的標準以避免因為設備的不足而影響醫療行為的執行。他山之石,可以攻錯。在推動機上專案的同時,如果國內現行法律能與時俱進,相信可讓更多熱血醫護人員心無罣礙地幫助有需要的乘客。


參考文獻:


Jose V. Nable, M.D., N.R.P., Christina L. Tupe, M.D., Bruce D. Gehle, J.D., and William J. Brady, M.D;In-Flight Medical Emergencies during Commercial Travel. The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 2015; 373:939-945

Rebecca Voelker, MSJ; “Is There a Doctor on the Plane?”. JAMA. Published online June 27, 2018

Wasim Lodhi FRCOG, Mark Popplestone MFOM, Christine Friedman BSc, Roberto De Martino, Wai Yoong MD FRCOG;In‐flight emergencies for the obstetrician and gynaecologist: what to expect when called to action;The Obstetrician and Gynaecologist. Volume20, Issue3 July 2018 Pages 148-150

新聞:華航金卡換愛心醫療 律師:對辦卡醫師不利http://m.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069056

新聞:華航 長庚 搭起空中醫療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520001961-260114

新聞:陳亮甫、鄭雅菱:別用空中義工醫療消費愛心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619/1375542/

新聞:華航推機上愛心醫師專案 讓醫師挺身而出救人無後顧之憂http://m.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486378

德國漢莎航空機上醫師專案https://www.lufthansa.com/de/en/doctor-on-board

全日通航空機上醫師專案https://www.ana.co.jp/ja/jp/share/support/doctor/